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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

     

[作者]:  [编辑]:申悦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举办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

二、组织方式

1.本次培训班由各分党校按学校党校要求自行安排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课程安排表于开班前2天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分党校的课程安排,派人参加督导。

2.本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课下辅导、个人自学与小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力求把培训班办的生动、有效,确保培训质量。分党校教师上课,原则上以各分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为主。

3.学习培训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可在菏泽学院党委组织部网页学习材料栏或其他网站上下载,各分党校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三、参加人员

本次培训对象要按照《菏泽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见附件2)。

四、培训要求

1.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者要提前向各分党校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2.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保持课堂安静,

要明确指定一名或两名学生骨干担任小组长,小组长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等工作。

3.培训期间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

4.学习期间,每名学员要写出1500字左右的个人心得体会,各小组负责人收齐后上交各院系(分校区)学生党支部留存,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5.学习结束后,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共菏泽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

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对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学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各单位于3月30日下午4:00前将本单位培训计划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805室),电子版表格发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hzxyzzb@163.com报名表从校园网组织部网页通知公告栏或学校组织工作qq群文件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5525753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菏泽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

中共菏泽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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