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6年1月25日—2月26日为寒假假期,2月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教职工于1月29日前集中做好本学期总结和收尾工作,于2月24日开始到岗,集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各单位寒假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于1月20日上午10:00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科(综合办公楼1008室)。
3.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证通讯畅通,外出离市须需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